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 2022年09月02日 )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上海市儿童友好型社区的对策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办理概述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收到提案后,即对相关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我们非常赞同你们的观点,儿童对自身权利的认知、各部门的合力推进以及经费保障对于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都至关重要。我们牵头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教委、市文旅局等部门,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承办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唤醒儿童自我权利意识”的建议

  在法规政策方面,1987年,本市率先颁发全国首个《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即设自我保护专章,虽几经修订,但自我保护的条款一直予以保留。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本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第三条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第十条明确:“未成年人发他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公安、民政、教育等 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部门报告。”本市通过地方性法规,不断明确儿童权利,通过普法宣传,不断唤醒儿童自我权利意识。1992年,率先在全国颁布了《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并编制了从“九五”到“十四五”六轮儿童发展规划,全面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

  在学校教育方面,本市要求各中小学在学校教育中,构建儿童权利的教育体系,让儿童知道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生命权保护。本市构建了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通过编写教材、明确课时、建设体验场所、规范逃生演练等,从小培养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知识技能,支持鼓励中学生在确保本人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帮助他人。如参与权保护。本市要求中小学的少代会、团代会等活动中,要确保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影响到其本人、他人或班集体的事项发表意见,确保其有决策参与权。在学生管理中,本市中小学在保证一定的规范约束下,又强调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功能的唤醒和激发作用。如本市对学生“读物”管理规定,非常强调保障学生的主体地位,赋予一定的筛选权和自治管理权,此举不失为构建儿童权利的教育实践探索。

  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构建儿童社区参与的机制和环境,拓宽和深化儿童社会参与的领域与层次,加大儿童权利的宣传,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进一步提升儿童权利意识,通过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儿童权利公约》等内容的学习,增强儿童权利意识。

  (二)关于“创建儿童友好政策环境”以及“加强儿童服务经费保障”的建议

  市妇儿工委作为政府负责妇女儿童事务的议事协调机构,有44家市级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要在妇儿工委工作机制框架下,各级政府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明晰职责分工,形成系统合力。在《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中也要求,街镇妇儿工委要在街镇党工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及负责人;统筹整合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为场地建设、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等提供保障。

  具体而言,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是依托全市各街镇、居村资源,以儿童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为阵地,重点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通过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和优化服务,以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一个环境友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这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依托市规划资源局“15分钟社区生活圈”试点工作,在打造社区生活的基本单元,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社会基本生活平台,优先考虑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在建设过程中,很多儿童友好社区是通过共建共享,即依托社区文化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通过适儿化建设而设置的。市文旅局不断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基础设施+多点位公共空间服务设施”相融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创新打造特色空间,鼓励延长开放、错时开放,更好地为包括儿童在内的全年龄段市民提供文化服务。2021年,市道路运输局等多部门编制发布了《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其中明确提出关注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群体出行需求,为其划定安全、独立、无障碍的步行和骑行空间。在人性化设计指引中专门设置“儿童友好”章节,一是明确图书馆、公园、游乐场等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应通过优化交通环境和公共空间,为儿童提供安全的出行环境、趣味的通行休憩空间。二是建设安全通学慢行系统,以学校为圆心,辐射临近居住区和学生集中区,规划安全,有序、活力的通学路径。保障慢行空间,合理布设慢行过街系统,确保学生慢行优先权。学校周边应结合家长等候需求优化人行道空间,并处理好机动车临时停车与非机动车通行关系。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区财政做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和运营资金的基础保障,部分街镇撬动各方资源,发起区域内热心企业、媒体和专业公益人士共同组建成立社区公益基金会,自主运作并资助儿童友好社区等公益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化参与的共建机制。对于委员们提出的“从公共文化资金中专门划出儿童服务资金”的建议可能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研究。

  下一阶段,我办将继续联动各相关部门在实现儿童友好社区街镇层面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均衡布局“一中心多站点”服务网络,推动市级优质资源机制化下沉,以“宜游、宜学”两方面目标指导各区在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实践中优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类型丰富的儿童休闲场地、社区运动场、健身驿站、健身步道等,塑造开放空间体系,营造慢行友好、儿童友好的出行环境。同时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出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城区-城市联动建设,从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推进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培养健康文明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全面提高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述意见,供参考,希望你们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本市妇女儿童工作。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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