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裸睡男”,与其给女性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加以保护,不如鼓励当事人和围观者能勇敢站出来。
近日,一段“男子卧铺车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的男子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被铁路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男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网友的情绪并未平息,再次热议“男女是否应该分车厢”。
近些年,随着女性在公共场合遭遇“咸猪手”、非法偷拍的新闻曝光,女性专用车厢被多次提及。建议者的初衷很好,想要通过设置“女性车厢”减少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发生概率,提高女性在公共出行中的安全感。但任何事关公共服务管理措施的调整,还需考虑其有效性和必要性。
不妨看一下国内已经推行的“女性专用”案例。从2016年开始,国内多个机场都设置了仅供女性乘客使用的女性安检通道,安检人员也为女性,意在更好地保护女性隐私,避免有可能造成误解和不适的身体接触等;又如,2017年昆明就出现了“女性专用车位”,这些车位比普通停车位更长,附近没有障碍物,位置靠近路口处,停车、倒车更为方便,充分体现针对女性的“停车友好”。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决策者看似都结合女性的特点给出了人性化操作,要优待女性,但实施过程,却进一步强化了“女性过安检速度慢”、“女司机开车技术不行”等刻板印象,这样的预设并不公允,也让一部分女性感到“被冒犯”。一方面,性别对于开车水平、通行速度到底有没有影响,其实并无定论;另一方面,女性友好措施也引发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在某地实行女性安检通道后,“轻装上阵”的男性可以快速过安检,但同样“轻装上阵”的女性却需要忍受长时间的等待。
可见,公共服务中,规则的设置应该更多考虑普遍性,呼吁人们去弥合差异,而不是一味地强化差异。像在火车站、机场的安检通行中,快速通行肯定是旅客的第一诉求,那么更人性化、更有效的安检通道区分方式应该是按照箱包大小和行李种类做区分,确保无行李旅客快速过检。
回到设置“女性车厢”的议题,“优待”中同样有“冒犯”。呼吁分车厢暗含的一个前提,是将男性视作潜在的性骚扰者。这样的操作,是否表达出“女性友好”尚不好定论,但对男性已然“不够友好”。如此制造对立的做法,必然也不可能是解决车厢性骚扰问题的最优解。
站在技术的角度,凭借订票时的身份证信息,实行男女车厢的操作并不难,但人们更应该习惯在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中理解差异性,在法律规则之内,学会理解、体谅和共处。
男子裸睡的行为带给周围的不适感,其实并不止于女性,当这类事情发生时,我们应该以公共场合的行为准则去衡量个案的恶劣程度和不良影响,通过对个案的查处,建立健康的性别意识和公共空间行为规范,而不是通过物理分离制造性别对立。何况,如果真的实行“男女分车厢”的规则,也将为共同出行的异性家人、亲友带来麻烦,衍生出新的问题。
当“男女平等”“女性友好”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如何更好地传播先进性别文化和性别平等理念,是值得公众思考的新问题。面对“裸睡男”,与其给女性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加以保护,不如鼓励当事人和围观者能勇敢站出来与不法分子抗争,让其得到应有的处罚。这样一来,我们的公共服务规则也就不必为了偶发个案频繁调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