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435号提案的答复

( 2022年09月02日 )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办理概述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收到提案后,即对相关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我们非常赞同您的观点。《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贯彻落实和执行是关键。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对于家庭教育,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也要有效发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必要时进行国家干预,从而加强家庭教育的价值引领和教育功能,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会同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等会办单位,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承办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专业资格,正在进行相关培训的有益探索尝试

  家庭教育指导相关职业资格尚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暂且无法实施职业资格鉴定。2017年,市教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把“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任务。2017年,市教委正式启动师资培训计划,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两期对中小幼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开展专项培训。截至2021年,全市已经举办10期专项培训,累计培训2000多位“种子教师”。制定出台了“家校沟通”教师指导手册,将如何提升家校沟通的有效性作为市区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课程体系中,作为教师必修的专项能力。2020年起与市妇联合作,依托、指导上海开放大学开展面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等的培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师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标准”的探索,为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提供参考依据。2020-2021年,共计培训了4200名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其中,妇联系统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292名,已基本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1名持证家庭教育指导师。2022年,将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范围。市妇联还注重发挥上海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优势,联动各区支队,吸引更多具有家庭教育专业背景、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人士加盟,壮大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力量。

  (二)关于外部介入“触发机制”,多部门协作鼓励社会支持参与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明确了文明办、妇联、教育、未保等部门的相应工作职责。2022年3月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除家庭保护以外,还涵盖了自我、学校、社会、网格、政府、司法、特别保护等方面内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贯穿各保护主体职责中。

  为提供更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14年以来,市妇联积极探索推动运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更多高校、专业医疗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力量,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系统,以“树立科学家教,涵育时代家风”为主题,切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五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楼宇)。通过“5·15”国际家庭日、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教育高峰讲坛,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各区妇联也积极探索,形成“家庭社工”“家庭教育志愿者”等工作机制,通过专业社工、家长互助等形式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性和可及性。

  (三)关于“监护人制度”,以条例固化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经验和做法

  市教委高度关注困境学生生活,指导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2020年起,市教委积极推行全员导师制,切实落实“教师人人做导师、学生人人有导师”,明确导师的职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密切家校沟通。将落实家访制度作为导师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家访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和生长环境,发现监护人缺失或者监护人不到位的状况,不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学校也要启动帮扶工作,要及时给予困境学生以关爱和帮助,也要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监护人履行好法定职责。

  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注重对“少数”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别保护,明确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临时监护、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等相关规定,形成工作机制闭环。

  下一步,市教委、市妇联将继续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积极配合地方牵头部门做好地方立法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体系,启动上海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同时,推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研制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市妇儿工委将以《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为抓手,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推动各职能单位落实规划中关于家庭教育各项目标和任务。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快本市家庭教育立法进程。

  感谢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本市妇女儿童发展工作。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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