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适幼化’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办理概述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收到提案后,即对相关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我们非常赞同你们的观点,“适幼化”环境建设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儿童视角看城市的具体体现。我们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承办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确立统一的‘适幼’标识,逐步建立‘适幼化’环境建设标准”的相关建议
为更好地关爱儿童、服务亲子出行,本市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的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含护理台、儿童坐便器等母婴设施)建设和服务改进。2017年新修订《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充分考虑儿童及家庭需求,增加方便儿童如厕的设施设备,增设第三卫生间,自该标准发布以来,全市环卫公厕新建第三卫生间438座。上海地铁把第三卫生间作为新建线路的基本配置要求,并逐步安排有条件的老线车站进行改造。上海公交车辆更新采购注重加强无障碍设施配置。相关线路持续为儿童和学生出行提供爱心服务,积极推广爱心座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推动标识规范化建设,新建线路第三卫生间、母婴室等均采用统一标识。在1号线徐家汇、10号线上海动物园、11号线迪士尼、12号线顾戴路等儿童出行较多的重点车站设置爱心服务场所,为乘客提供婴儿喂哺、护理等特色服务。近期新开通运营的18号线,在航头、下沙等19座车站试点推出独立母婴室。
2018年6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母婴设施”(以下简称两个“1万”)。2018年8月印发《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助产医疗机构、设有儿科或儿保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向服务对象开放的母婴设施”,2019年底,全市各家医疗单位已全部完成配置工作。2020年,母婴设施建设纳入新出台的《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截至2020年底,全市符合两个“1万”条件、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919个,已建母婴设施1378个(部分大型公共场所配置2个以上母婴室),是2017年的2.45倍;配置母婴设施的用人单位4298家,是2017年的1.95倍,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为方便市民查找和使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从2018年开始,市卫生健康委与“市民信箱”合作,依托“随申办市民云”手机APP平台,开发建设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电子地图,通过手机摇一摇,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附近母婴设施点。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等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力度,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管理规范及等级评估标准和评估工作机制探讨”调研,制定印发本市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使用指南等文件,提高母婴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对公共场所文明哺乳、婴幼儿照护的需求。
(二)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和儿保医疗人才引进力度和医疗设施投入”“引导、提倡各行业探索适幼服务”的相关建议
自2015年本市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始终将构建家庭医生制度作为重点,坚持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儿童等十类服务需求较大人群作为当前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重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本市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等要求,对妇女、儿童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同时,依托儿科医疗体,通过儿科专项能力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社区儿科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科诊疗与儿童保健整合,实现社区儿童全程健康管理。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有24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社区儿科诊疗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提供宜幼餐品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上海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并在经营场所、菜单、外卖餐食的包装上提供有关“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内容。同时,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制定了配套的《T/SFSF 000001—2021 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将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实行科学营养配餐,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知识宣传,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的要求纳入评价标准。
自2019年以来,市妇儿工委积极推动本市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形成《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并于2020年11月公布首批84家、2022年1月公布第二批74家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名单,今年计划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创建街镇层面全覆盖。儿童友好社区依托全市各街镇、居村资源,以儿童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为阵地,重点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通过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和优化服务,以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一个环境友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通过几年来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阶段特征的室内外活动空间和儿童各类服务项目得到拓展,儿童优先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出台建设实施方案,从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推进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培养健康文明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全面推动“适幼化”环境建设。
(三)关于“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全面实行免费不免票”的相关建议
为体现对儿童的特殊关爱,本市长期实施相关儿童乘车优惠政策。2011年,为适应儿童身高变化趋势,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事项的通知》,将儿童免票身高线由1.2米提高到1.3米。从2011年3月1日起,公交(含机场线、旅游线)、轨交(含磁悬浮)、轮渡(含三岛客运)运营企业,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统一调整至1.3米。
去年,《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在修订过程中,根据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本着安全乘运的原则,增加了乘客免费携带儿童乘车的人数。2022年2月起实施的新版《乘坐规则》第八条规定: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2020年12月起实施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同样允许乘客免费带领两名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
委员们建议对现有乘车优惠范围进行扩大,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免费,对携带儿童乘车家长给予票价优惠,对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儿童福祉具有积极意义,是社会关爱儿童的体现。鉴于政府福利政策变化涉及优惠人群界定、财政补贴资金、实际操作路径等问题,我办将积极牵头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动,在推进公共交通、公共展馆、公园等公共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收费方面探索先行先试工作,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打造“儿童友好,人人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
上述意见,供参考。
希望你们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本市妇女儿童工作。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