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钱翊樑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收悉。书面意见中对宾馆(旅馆)从业人员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四种不同情形及相应的处置方式进行了规范指引,旨在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网。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的目标责任等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都对旅馆、宾馆、酒店以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登记;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儿童安全”领域提出要完善多维立体的保护网络,为儿童提供全方位保护。我办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发布(通气)会、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移动电视、灯光幕墙等多种形式,在“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宣传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提高全社会对儿童保护以及儿童自我保护的关注程度和法治意识,不断凝聚各方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儿童的氛围。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坚持规划引领,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研制《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关注儿童保护相关具体举措的落实落细,以及电竞酒店、家庭影院、密室剧本杀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儿童保护问题。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