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谢飞君 日期:2024-12-25
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最近几年,国家为鼓励生育出台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政策,但出生人口仍呈连续下降趋势。一些家庭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敢生”,也有一些家庭考虑到生育将影响个人职业发展而“不愿生”。
上海此次推出“生育友好岗”,表明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女性的生育处境和职场发展需求,不仅展现了社会对育儿女性就业友好的一面,如果能有效落实,也将对社会生育大氛围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具体来看,此前其他城市“妈妈岗”的推进存在一些短板。比如,不少岗位技术含量低、学历要求低,对于一些生育前在技术岗、管理岗工作的妈妈而言,这些“妈妈岗”只是“聊胜于无”的存在。这样的现实反差,让一部分女性不愿为了生育放弃自己较好的工作岗位。
针对这个问题,上海明确“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出“用人单位可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上海“生育友好岗”涉及的范围,除了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还有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较其他城市已有不少拓展。
鉴于用人单位在女职工育儿阶段会产生额外的用工成本,政府应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社保补贴和税收政策,切实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为生育女性营造就业友好氛围。此外,如果各地能为年轻家庭提供价格亲民、服务专业的托育服务,让女性不用再因生育陷入职场困境,将更加有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