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妇女儿童事务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组织制定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上海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群众团体等20家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妇女儿童事务的副市长担任,委员会第一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妇女儿童事务的副秘书长担任,其他副主任分别由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